國民黨“不當黨產”案勝訴 臺輿論指民進黨當局“清算對手”
中新社臺北3月12日電 臺行政機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國國民黨原中央黨部大樓為不當黨產一案,臺“最高行政法院”11日判國民黨勝訴。臺輿論指出,民進黨當局借“轉型正義”之名,行清算對手之實,終究經不起司法檢驗。
臺灣地區前領導人蔡英文2016年上臺后推動所謂“轉型正義”,設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下稱“黨產會”),追查國民黨所謂“不當黨產”。本案中,國民黨原中央黨部大樓于2018年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遭處分追征11億余元新臺幣。
歷經多輪司法程序,臺“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對于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土地及建物,“黨產會”沒有釋明,因此宣布撤銷處分、駁回“黨產會”上訴,判國民黨勝訴,全案確定。
國民黨11日透過新聞稿表示,此判決再次證明,“黨產會”過去多年來政治操作、濫行處分的做法經不起司法檢驗。該黨指責“黨產會”多次濫用追征權力,動輒提起訴訟、耗費大量司法與社會成本。
近年來,臺灣社會對于所謂追查“不當黨產”已有許多議論。《聯合報》12日的評論文章分析,此案勝訴在法理層面厘清核心命題:“不當黨產”的認定須循嚴謹的法律程序與證據法則,而不是行政機關憑空“說了算”。
“風傳媒”評論文章指,“黨產會”清算國民黨黨產,案案皆有爭議,還有多案仍在司法訴訟程序中。民進黨當局采取“非我族類皆可否定”的態度,傷害的不僅是民主法治的基石,還有人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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