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坎昆12月1日電(記者 趙建華)全球氣候談判四大核心問題中的資金和技術問題,有望在坎昆會議期間取得進展、達成一系列協議。根據各方表態,發展中國家關注的資金和技術轉讓問題,已顯示出有所進展的跡象。
資金、技術,與減緩和適應并列為國際氣候談判的四大核心問題。根據發展中國家的要價,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的資金需求每年至少達到1000億美元;如果發展中國家實現低碳發展,每年至少需要資金3000億美元。
根據《哥本哈根協議》的規定,2010年到2012年,發達國家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300億美元;2020年以前增加到每年1000億美元。
發展中國家抱怨說,發達國家的資金承諾規模過小,即便《哥本哈根協議》已經承諾的資金,也遲遲沒有落實。
坎昆會議期間,非洲集團要求發達國家,在現有官方發展援助之外,提供額外的、充分的、可預見的資金。所有發展中國家都有獲得資金的權力,但希望優先考慮非洲國家的資金需求。
對此,包括美國在內的傘形國家集團表示,確保落實快速啟動資金,300億美元的目標已接近實現。這些資金將通過多邊和雙邊的框架,支持發展中國家;堅決反對延續《京都議定書》的日本1日介紹說,已向發展中國家提供了1500萬美元的快速啟動資金。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表示,如果與會各方在資金、技術轉讓等實質問題上達成共識,坎昆會議無疑將取得成功。
坎昆氣候大會主席、墨西哥外交部長埃斯皮諾薩介紹說,坎昆會議有望在資金、技術轉讓等方面取得一些非常實際的成果,但談判的過程不會輕松。
發達國家一直要求資金與透明度掛鉤,發展中國家的自主減緩行動需要接受檢驗,做到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三可也就是MRV)和國際分析與磋商(ICA);發展中大國也要出資,資金主要來自市場而非政府。資金來源于市場,就意味著部分資金負擔可能會轉嫁給發展中國家。
坎昆會議期間,傘形國家集團表示,需要核查各國的減排目標,建立一個包括所有國家、有明確規則的“三可”框架。
對此,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談判官員表示,只要能保持《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談判的態勢,同時在資金和技術問題上取得實質性進展,圍繞“三可”、國際磋商和分析等問題的談判,也可能取得一定進展。
資金、技術之外,森林、農業等爭議較小的問題,坎昆會議期間也可能取得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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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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