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11月4日電(記者 夏毅 實習生 酈葉)11月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開始全面執行。今天,記者從杭州市房產管理局獲悉,備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關注的杭州市細則也將于近日出臺。
杭州市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辦法》規定,各地需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據該負責人介紹,杭州市的相關細則已經制定,目前只剩下走流程的環節,屆時只要和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銀監局三家聯合發文,即可正式出臺。
該局市場處的相關負責人認為,《辦法》出臺是為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用于相關工程建設,防止商品房交易風險,保障預售商品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 。“和先前主要針對購房者首付、利率、限購等調控政策不同,這次規范對預售金的監管,屬于加強行業規范,是一項直接針對開發商的政策。”該人士說。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對預售金的監管實際上是對一些資質信用不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管,防止其盲目追求規模效應,將預售資金挪作一級市場投資或者其他項目投資使用。而對于資質信用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他們認為可以實行免監管,來降低監管成本和效率成本。
針對這一說法,杭州市房管局方面表示,會嚴格認真按照《辦法》來執行,包括之后杭州市的細則出臺,對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將一視同仁,不會對一些信用好的房地產開發商實施放寬監管或者免監管政策。據了解,在細則制訂中,該局已多方征求了意見,并且在細則出臺后還會對其內容不斷進行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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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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